原标题:咸阳市有奖发票城市试点线下摇奖(第四期)活动举行
6月26日晚,“乐享咸阳·发票有礼”咸阳市有奖发票城市试点线下摇奖(第四期)暨“参与有奖发票试点”(第四期)抽奖活动在兴平市影剧院广场举行。现场揭晓了第四期线下定期摇奖、“参与有奖发票试点活动专项大奖”(第四期)共7796个中奖名额,奖金总额65.5万元。
活动现场通过大屏幕播放了第四期有奖发票线下抽奖的全程公证视频,本期线下摇奖活动设定为线下摇奖和购买汽车专项抽奖两大板块。定期线下摇奖活动对参与本期“即验即奖”抽奖、单张发票金额满500元(含)以上的咸阳市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不含购置汽车发票)进行摇奖,共设5个奖项等级:一等奖50名,各奖800元;二等奖100名,各奖600元;三等奖200名,各奖300元;四等奖500名,各奖100元;五等奖6782名,各奖50元。合计中奖名额7632个,奖金总额549100元。购买汽车专项抽奖活动对在咸阳市购置汽车、参与本期“即验即奖”抽奖的消费者,共设一等奖5名(各奖800元)、二等奖15名(各奖600元)、三等奖20名(各奖500元)、四等奖93名(各奖300元),合计中奖名额133个,奖金总额50900元。
此外,为持续激发消费活力,市政府专项列支100万元推出“万元专项大奖”抽奖活动,覆盖购车、零售、试点活动三大类别。本期“参与有奖发票试点活动专项大奖”(第四期)面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八大行业,发票上传时间范围为2026年6月11日至6月20日。产生31个中奖名额,奖项设置为: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10名,每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20名,每名奖金1000元,奖金总额55000元。
主办方温馨提示:“万元专项大奖”抽奖活动中奖公示名单可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中奖者须在5个工作日内(自官网公告之日起算),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奖发票(或电子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商务局办理领奖手续。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奖金将滚入下一期继续使用。中奖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中奖者依法承担,由发奖单位代扣代缴。
咸阳市有奖发票线下摇奖活动(第四期)首次走进兴平市,以“秦风汉韵浓郁的兴平”为文化底色,将惠民宣传与地域特色深度融合。活动现场设置了趣味游戏、互动问答等环节,市民踊跃参与、气氛热烈。工作人员“手把手”指导市民使用手机上传发票、参与线上抽奖,不少市民现场操作成功。通过轻松有趣的互动形式,让广大市民了解发票知识、掌握抽奖流程,营造“主动索票、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
活动现场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全省唯一的全国试点城市,我市有奖发票活动进一步激活了八大行业消费潜力,引导消费者协税护税、依法维权,最终达成市民得实惠、商户守规范、市场稳发展的目标,以‘小发票’撬动‘大消费’,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市民游客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关于规范咸阳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秩序的通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红冲发票违规获利。已参与抽奖或已中奖发票若被红冲,一经查实,中奖奖金须全额退回;拒不退回的,取消参与资格,纳入活动异常名单,并依法追缴奖金;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咸阳融媒全媒体记者 第五雪/文)
责任编辑: 任凤